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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捣毁一赌博机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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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8 17: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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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捣毁一赌博机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7人

    ■记者 陈曦灏  通讯员 邬海光 杨正伟

    经过4个多月缜密侦查,上周,市公安局抽调200余名警力,对前期掌握的特大赌博机犯罪案件进行统一收网,共查处赌博机摆放场所53家,抓获犯罪嫌疑人117人,收缴赌博机47台。这起案件,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后,我省破获的首起特大赌博机犯罪案件。

游戏厅里搜出长刀和铁棍

    近日晚,3辆警车悄悄开进长安镇(高新区)启潮路,这里有一家叫“梦幻星空”的游戏厅。警车停在游戏厅大门口后,10多名民警开始行动。

    “所有人都不许动!”“坐下,都坐下!”……面对警方的突击检查,游戏厅里的10多人懵了。

    这家游戏厅分游戏区和游艺区,多台游戏机处于开启状态,桌面上摆放着装满游戏币的塑料盒,游戏厅设有工作室、休息间等里屋,还有一个负责接待玩家的柜台。在游戏厅内,民警搜出了一把长刀,还有一根铁棍。

    “我是第一次来这里玩,花200块钱买了游戏币,他们告诉我,只要押注时运气好,就能赢。”一名参赌的三轮车夫这样对民警说道。还有一对是年轻情侣,女的说,晚上他们两人出来散步,见了这家游戏厅就进来玩了一下,“我们买了400元的游戏币,玩捕鱼游戏,才刚刚开始玩,你们就来了。”

    据了解,1枚游戏币售价0.5元。

    这家游戏厅的管理人员,也很狡猾。民警透露,刚冲入游戏厅时,有一名管理人员手拿着遥控器跑出,还没来得及按下就被民警制服了,“这个遥控器可以操控游戏机里的内置软件,按下后,界面可以切换游戏和赌博模式。”

    此外,如果玩家赢了,要用游戏币换取现金也十分隐蔽。民警介绍,玩家先得和管理人员打招呼,将游戏币换成充值卡后再换取现金,而换取现金的地点一般在洗手间或阴暗角落。

53家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117人

    4月25日凌晨,警方再次组织开展第二阶段收网行动,当天下午2点,民警在马桥街道、许村镇及海盐、平湖、桐乡等地的53家场所内,共抓获涉嫌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117人。

    一个以江西籍犯罪嫌疑人谭某、何某等人为首的赌博机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当天凌晨2点多,谭某在马桥街道正阳花苑一居民房内落网。28岁的谭某2012年跟着老乡来到海宁,因为没有一技之长,找不到工作的他常常入不敷出。经老乡提议,2012年5月,谭某以每台290元的价格买来赌博机,并进行摆放。摆放的第一个场所是海盐沈荡的一家小店。

    为了拓展“业务”,谭某喊来几名老乡,并拉拢了一些路边小店经营者。截至警方收网,谭某等人先后在我市东长社区好运来超市、金利社区金利平价超市、火炬社区川宇通讯店等违法摆放赌博机,以此获利。

    “这些赌博机,厂家已经设置好了胜率,保证可以赚钱,一般来玩赌博机的玩家都会输钱。好运来超市那台赌博机,我一般三天去取一次钱,每次大概150元,一个月可以赚1500元,放在那里近一年时间,我跟超市老板每人分了近万元。”谭某交代。

    目前,在警方抓获的117名违法犯罪嫌疑人中,已有33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被谭某、何某等人“拖下水”,从而提供赌博机场地的饭店、超市经营者,多达17人。

    警方在游戏厅查获的游戏币等。

中小学附近设置赌博机超2台即可入罪

    为依法惩治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犯罪活动,解决公安司法机关在办理该类案件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对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定罪量刑的具体标准等多项内容。

    “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赌博;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违法所得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因赌博、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只要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即可按照《刑法》第303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为‘开设赌场罪’。”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范兴元表示。

    此外,市民如发现涉嫌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违法犯罪的,可拨打110或87233404报警,也可以通过“海宁公安”微信、微博平台向警方举报,查证属实的,警方将根据“公民举报奖”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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