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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高新区)与桐乡崇福交界处摆了一个水果摊玩了一手真币变假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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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30 10: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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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陈曦灏  通讯员 陈清平 滕飞

    本报讯  赵青(化名)在长安镇(高新区)与桐乡崇福交界处摆了一个水果摊,她卖的水果很新鲜,种类也多。

    前不久,过路的徐先生被水果摊上的草莓吸引,打算买些尝尝。

    付钱时,徐先生从钱包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让赵青找钱。

    “这张100元有点旧。”赵青接过钱后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示意徐先生换钱。于是,徐先生又掏出一张100元,递给赵青。

    这一次,赵青又仔细检查了一遍钱,她抬头对徐先生说:“这张钱可能是假的,你还是给我旧的那张吧。”

    因为自己还有事要办,徐先生没有怀疑,付了钱后匆匆离开了。

    但人坐回车里后,徐先生突然意识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徐先生说,他的钱是不久前从银行里取出来的,不可能会有假钞。

    为什么摊主要两次换钱呢?

    徐先生拿出之前摊主还回来的100元,摸了摸,感觉是假的。

    接警后,长安派出所民警来到水果摊调查,赵青承认了自己调换假币的行为。

    “我有一张100元的假币,正愁怎么花掉时,他就来买水果了。”赵青说,看到徐先生钱包里都是百元大钞后,就萌生了将假币调换给他的想法。

    赵青交代,在徐先生拿出第一张100元后,她随便编了个理由,故意与徐先生绕弯子,借此机会,趁着徐先生低头掏另一张100元时,将真币调换成了假币。

    “没想到他还报了警。”让赵青想不到的是,徐先生竟然识破了她的伎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相关规定,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1万元以下罚款进行处罚。

    “100元假币换来6天拘留,我肠子都悔青了。”最终,赵青被民警作出了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并追缴100元假币交由银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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