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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男子专骗老人获刑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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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6: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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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记者 王春 通讯员 海薇 海飞

  舍不得羊,套不着狼,许某在他诈骗的时候,深知这个道理,因此他都会提前准备好“糖衣炮弹”而提高诈骗成功率。然而法网恢恢,许某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法律代价。4月7日上午,许某因诈骗罪被浙江海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现年58岁的海宁人许某嗜好赌博,他为了得到赌资,专门对乡下的老年人下手。凭着一张嘴和事先准备好的钱财,从2013年1月至2014年11月,许某在海宁诈骗频频得手,共骗了老人家4.7万余元。为什么他能轻易获得老人的信任?

  许某说,他知道年轻人的比较难骗,所以专挑五六十岁的老人家为诈骗目标,而且一般都是在白天的时候“拜访”老人,因为家里的年轻人这个时间一般都不在家里。窜到老人家中的许某,往往摇身一变成为“政府工作人员”,或是老人的“亲戚”、“朋友”,或是老人家子女的“朋友”,许某会和老人攀谈,靠“热心”关心取得老人的进一步信任。除此之外,许某还说他会事先准备好2000元,当做是第一次见老人家的见面礼,“他们都不会要的,我就把钱放在桌子上,接着我就假装打电话,然后跟他们说有急事要借钱,他们有钱的话一般都会借的。”如此一来,事先准备好的2000元也“名正言顺”地拿了回来。

  运气好的时候,许某骗到过1万元,而一般情况下,许某也能骗到个千把块。

  2014年11月26日,许某因本案被刑事拘留,今年3月24日,海宁市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许某提起公诉,海宁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宣判。

  承办法官提醒老年人,对陌生人应保持警惕,对陌生人自称的身份不要轻信,如有疑问需及时找儿女确认,必要时可报警;而子女们也应在平时多向老人提醒注意各种骗局,加强老年人的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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