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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 征兵优待政策再升级,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平均提高5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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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9 22:5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2015年度征兵体检工作将于8月1日正式开始,同日,新的征兵政策也将正式施行。
  新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征兵优抚安置政策,提高参军入伍的优待标准,将一次性奖励平均提高了5000多元,同时新增了艰苦边远地区和特类岛屿内服役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
  大学生入伍还有哪些优待政策?本报为你一一解读。
  
  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后免试读成人本科
  在我市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聘时,根据省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推出一定数量的适合退役士兵就业的事业编制和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岗位,招聘录用退役士兵。
  招考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岗位时,根据省有关规定和岗位实际需求情况,重点面向全日制大学毕业的退役士兵招考。
  在行政村民兵连长选配、社区招聘工作人员时,把退役士兵作为主要对象,退役大学生士兵在3年内参加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退役大学生士兵被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或招聘为“村官”、社区工作人员的,其军龄按连续工龄计入实际工作年限,由录用单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和福利待遇。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同时,将进一步扩大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机构对退役士兵的招生规模,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自愿报名,自主选择专业(工种),免费参加一次由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提高
  新政策将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平均提高了5000多元。
  政策规定,在我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和入学前户籍在本市的在校大学生(上述大学生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录取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批准入伍后,给予每人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原有政策中,这一奖励分开计算,全日制大专以上新生和在校生奖励为1万元,应往届毕业生奖励8000元。
  入学前户籍非嘉兴市的在校大学生批准入伍后,给予每人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原有政策中这一奖励为1.5万元。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大学生被批准招为士官的,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办理入伍手续后发放一半,其余部分在次年年底前发放完毕),原有政策中这一项的发放标准为2.2万元。
  对到西藏和新疆部队服役的,给予2万元生活补助。原有政策中,只有进藏士兵有补助,分城镇和农村两类计算,兵源为城镇户籍的生活补助为2万元,兵源为农村户籍的为1.5万元。
  
  三类以上艰苦地区服役士兵家庭有优待金
  新政策规定,进藏义务兵家庭按照内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3倍发放。入伍后部队调防至西藏地区执行任务6个月以上的士兵,按照进藏兵标准享受家庭优待和安置政策,具体享受时间按照实际执行任务时间计算,由所在部队团(含)以上单位出具证明。
  据了解,今年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又有了新提高,由去年的每年17349元提升至18656元,按此标准计算,进藏义务兵家庭每年可获得55968元的优待金。
  新政策还新增了在艰苦地区三类区以上和特类岛屿内服役的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凡在总后勤部相关文件规定范围内的三类以上艰苦地区和特类岛屿内服役的义务兵,服役(6个月以上)期间,其家庭优待金按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5倍发放(具体服役地区及时间由所在部队团(含)以上单位和入伍地县(市、区)人武部出具证明)。
  
  大学生入伍 国家今年又出6大优待举措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2.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校,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纳入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5.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6.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将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主要内容有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此前 大学生入伍已有7条优待政策
  1.复学(入学)政策
  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国家资助学费
  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考试升学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高职(专科)升学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5.政法干警招录
  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6.免修军事技能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7.退役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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