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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公交站台遭遇暴露男 心理医生:性变态的一种 警方提醒:要及时报警,可依法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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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2 10: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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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贺洁靓

    本报讯  “太恶心了!”最近,网友“纱布垃圾的二货妹”发微博说,自己在市区紫阳路一个公交站台上遭遇了变态男,该男子露出阴部,并用手做出不雅动作。

    这种淫秽不堪的动作把她吓了一跳,她把此情况发到微博上。

    多名网友表示曾遭遇过

    该男子约60多岁,头发花白,身穿黑色外套,提着一个蓝色的袋子。

    不少网友转发的同时,表示自己曾遇到过同样的情形。

    网友“我叫梦梦梦梦梦蝶”说:“这老头前年一公交站经常碰到,第一次看见的时候吓死我了,后来几乎天天看见,也就无视了。去年开始又常出现在联合路最东面那边……”

    “我在西山路上也遇到过这个老头。”“我和小姐妹都遇到过,想起就头皮发麻。” 不过网友表示,虽然看到不雅一幕,但老人当时并没有对她们进行过肢体上的接触。

    有网友直呼:“是不是露阴癖啊?好猥琐,感觉很可怕。”

    “露阴癖”是性变态的一种

    “露阴癖是指于不适当的环境下在异性面前公开暴露自己的生殖器。”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心理治疗师陈陆松介绍,“露阴癖”这种行为属于一种心理疾病,性变态的一种。“目前还没有碰到过露阴癖患者主动求医的情况。”

    “他们一般与异性保持相当距离,并没有搂抱女青年的行为举动,也不一定有图谋不轨的性接触。所以只能说是性变态。” 陈陆松介绍。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陈陆松介绍,一般认为有以下几种原因:第一,长期性压抑造成;第二,与其成长环境相关;第三,与童年期的经历密切联系;第四,性格上存在缺陷。“有这种裸露倾向的人,应及早找心理医生治疗。”

    碰到“露阴男”果断呵斥或报警

    生活中遇到“露阴癖”者,究竟该如何应对呢?“有此遭遇的女性,在态度上也一定要坚决。受骚扰的女性可以大声呵斥,既可以保护自己,也会提醒更多人注意,这样他会因为害怕而离开。另外还可以选择报警。”陈陆松说。

    据悉,警方处理露阴癖行为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对此,警方提醒,女性遇到“露阴男”要第一时间报警,向警方提供线索,如果证据确凿,可以依法对“露阴癖”者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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