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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夏季有序用电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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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7 12: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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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今年夏季用电十分紧张的局面,市有序用电和电力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经过认真调研、征求多方意见,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2011年夏季有序用电工作的意见》(海电领〔2011〕3号)。《意见》以“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和重要单位用电”为首要原则,实行有序用电“统一调度、分区负责”的管理方式,同时还将用电与企业能耗、税收相挂钩,通过有序用电工作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意见》指出:有序用电期间,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将缺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一是全市工业企业将按区域进行轮休错避峰;二是连续性生产专线企业执行临时压负和停产检修;三是机关、综合写字楼、宾馆、餐饮、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等单位严格控制空调温度在26度以上;四是全市所有景观照明、“亮化工程”暂停使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视情况调整),道路路灯实行隔盏开启。五是鼓励公用热电企业顶峰发电。为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便于广大企业、市民了解夏季有序用电方案,积极参与有序用电、节约用电工作,共度缺电难关,特全文刊登《关于做好2011年夏季有序用电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属各单位、市级机关各部门:
  今年以来,我市经济社会保持较快发展势头,全社会用电需求快速增长,最高用电负荷达到80.4万千瓦,同比增长29.3%,最大用电缺口达到15万千瓦以上。随着夏季用电高峰的逐渐临近,用电负荷将不断攀升。为了切实做好今年我市夏季有序用电工作,积极应对电力供应紧缺和突发情况,保障重要用户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确保安全用电、有序用电,根据上级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1年夏季有序用电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供用电形势预测
  由于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夏季空调负荷不断增加,用电需求快速增长,供用电矛盾日趋突出,今年夏季高峰时段用电缺口将十分严重。根据预测,2011年我市全社会用电增长16%左右,夏季最高用电负荷预计将超过100万千瓦,而全省统调分配我市最高用电负荷在65万千瓦左右,再加上地方发电最大出力8万千瓦左右,我市夏季最大用电缺口将达到30万千瓦。如遇我省大发电机组突发故障,天气持续高温少雨、空调负荷大幅上升;周边省市用电趋紧、外购电减少等情况,则会出现更大的电力缺口。今年我市有序用电工作将面临近年来最为严峻的挑战。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和重要单位用电原则。贯彻“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方针,从建设“平安海宁”、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有序用电原则,保障城乡居民的生活用电,尤其是灯峰时段的基本生活用电,保障农业生产、医院、学校、金融、交通枢纽、公共设施及党政机关等重要部门和单位的用电,维护社会稳定。
  (二)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原则。严格遵循“缺多少、限多少”原则,调整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制定防止大面积停电等各类应急预案,全面增强应对突发和紧急情况的快速反应和快速处理能力,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发生。
  (三)坚持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原则。根据供用电形势和转型升级工作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有序用电方案;公开有序用电方案,及时通报供用电形势、有序用电方案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用电行为,确保有序用电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四)实行统一调度、分区负责的原则。针对今年夏季供用电的严峻形势,全市实行“统一调度、分区负责”的原则,采取工业企业按区域执行轮休错避峰的措施,轮休日企业用电指标控制在变电容量的10%以内,并将轮休用电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具体供电线路。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所辖行政区域内企业错避峰措施的落实工作,确保“停机不停线、限电不拉闸”,避免出现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拉闸限电现象。
  (五)采取企业用电与能耗、税收相挂钩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对单位产出能耗、单位电耗税收综合考核得分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规上工业企业(按2010年统计口径)加大轮休控电力度,倒逼企业转型升级。综合考核平均分值设为100分,单位产出能耗、单位电耗税收各50分,企业综合考核得分为:全市平均单位产出能耗/企业单位产出能耗×50+企业单位电耗税收/全市平均单位电耗税收×50。
  1.凡综合考核得分低于50分的企业和综合考核得分高于或等于50分但低于100分的建材、橡塑、玻璃、金属五金、造纸、照明器具等高耗能企业在面上企业轮休控电基础上每周增加一天轮休时间。
  2.规下工业企业参照综合考核得分低于50分的规上工业企业执行。
  3.全市电镀企业、列入今年关停计划的印染企业在面上企业轮休控电基础上每周增加两天轮休时间。
  4.连续性生产专线企业1/3生产线(或设备)按综合考核得分执行停产检修,其中综合考核得分50分以下的每月停产检修18天,综合考核得分50分及以上的每月停产检修15天。
  三、错避峰预案
  为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城乡居民的生活用电,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根据上级安排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今年我市夏季错避峰预案分A、B、C、D四个方案执行。
  (一)具体方案
  1.A方案(负荷缺口10万千瓦及以内):(1)全市工业企业按区域执行“控一开六”轮休错避峰措施;(2)全市综合考核得分低于50分规上工业企业、高于或等于50分但低于100分的高耗能规上工业企业、全部规下工业企业按区域执行“控二开五”轮休错避峰措施;(3)全市电镀企业、列入今年关停计划的印染企业按区域执行“控三开四”轮休错避峰措施;(4)连续性生产专线企业根据通知要求执行临时压负措施。
  2.B方案(负荷缺口10~20万千瓦):(1)全市工业企业按区域执行“控二开五”轮休错避峰措施;(2)全市综合考核得分低于50分规上工业企业、高于或等于50分但低于100分的高耗能规上工业企业、全部规下工业企业按区域执行“控三开四”轮休错避峰措施;(3)全市电镀企业、列入今年关停计划的印染企业按区域执行“控四开三”轮休错避峰措施;(4)连续性生产专线企业1/3生产线(或设备)按计划执行停产检修;(5)根据全市供用电情况,适时启动地方热电厂顶峰发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C方案(负荷缺口20~30万千瓦):(1)全市工业企业按区域执行“控三开四”轮休错避峰措施;(2)全市考核得分低于50分规上工业企业、高于或等于50分但低于100分的高耗能规上工业企业、全部规下工业企业按区域执行“控四开三”轮休错避峰措施;(3)全市电镀企业、列入今年关停计划的印染企业按区域执行“控五开二”轮休错避峰措施;(4)连续性生产专线企业1/3生产线(或设备)按计划执行停产检修;(5)地方热电厂顶峰发电。
  4.D方案(负荷缺口30万千瓦以上):(1)全市工业企业按区域执行“控四开三”轮休错避峰措施;(2)全市综合考核得分低于50分规上工业企业、高于或等于50分但低于100分的高耗能规上工业企业、全部规下工业企业按区域执行“控五开二”轮休错避峰措施;(3)全市电镀企业、列入今年关停计划的印染企业按区域执行“控六开一”轮休错避峰措施;(4)连续性生产专线企业1/3生产线(或设备)按计划执行停产检修;(5)地方热电厂顶峰发电。
  (二)错避峰时间:每天8:00至23:3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切实加强对有序用电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有序用电组织领导机构,进一步充实力量,明确责任,完善、落实所辖行政区域的有序用电方案和各项有效措施,确保今年我市电力迎峰度夏工作顺利进行。市有序用电和电力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全市有序用电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有序用电的日常监督检查、供用电情况报告和信息沟通与相关协调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市有序用电和电力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任务和职责,加强对责任管理范围内的行业和场所用电管理,做好有序用电工作。
  (二)落实工作措施。各镇(街道、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进一步细化有序用电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并及时召开会议,将方案和措施落实到每个企业,同时,要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有序用电“线长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有序用电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企业要根据有序用电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落实具体错避峰措施,做到令必行、行必果,同时,要合理安排生产,将缺电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市有序用电办公室要加强与各镇(街道、开发区)沟通联系,积极指导各地开展好有序用电工作,避免拉闸限电现象发生。
  (三)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市有序用电办公室要加强分析预测,根据全市供用电形势,确定每天具体错避峰执行方案。各镇(街道、开发区)有序用电领导小组要服从全市统一调度,在接到错避峰方案通知后,应立即通知相关企业执行错避峰方案。各企业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调整生产安排,严格按方案要求执行错避峰,切实做到让电于民。
  (四)实施负荷预警与信息报告制度。市有序用电办公室负责负荷预警的日常工作和信息报告,提前一天向各镇(街道、开发区)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通报我市用电负荷缺口情况及具体执行错避峰方案,同时,编制好有序用电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全市供用电和错避峰执行情况。市、镇(街道、开发区)两级要建立有序用电专人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接受群众咨询、监督和举报,及时处理反映情况。市供电局要充实和加强“95598”呼叫中心的力量,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认真做好用户求助电话的接听工作。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及时报道好全市供用电形势和有序用电工作情况。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对所辖区域或责任管理范围内的企业和场所进行经常性的有序用电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用电、浪费电力行为必须及时制止纠正,并根据《海宁市规范有序用电监管办法》规定,对违规用电单位作出严肃处理,第一次强制停电一周,第二次强制停电两周,依次类推。市有序用电办公室将专门成立有序用电检查小组,对各地执行错避峰方案情况开展经常性督查。同时,今年将继续对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的有序用电工作进行考核。
  (六)积极推进全社会节电工作。积极探索大型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机制,推广先进节电、移峰填谷技术和设备,提高电能利用效率。要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大力推广和使用节电技术、设备和产品。机关、综合写字楼、宾馆、餐饮、商场、超市等单位要严格控制空调温度在26度以上,严格限制娱乐场所用电。在电力迎峰度夏期间,全市所有景观照明、“亮化工程”暂停使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视情况调整),道路路灯实行隔盏开启。
  (七)增加地方热电出力。在电力迎逢度夏期间,各地方热电企业要顶峰发电,千方百计增加电力供应,缓解全市供用电矛盾。
  (八)加大有序用电宣传。全市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公布有序用电方案,及时通报供用电形势和有序用电方案执行情况,大力宣传节约用电、有序用电工作先进事迹,公开曝光违规用电企业,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同时要加大节电宣传,增强市民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节约用电和有序用电工作。
  五、其他
  本意见自2011年6月15日起实施。
  
  海宁市有序用电和电力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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