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查看: 2086|回复: 0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政策有新变化明年参合居民多交50元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20%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12 17:4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记者 祝佳

    本报讯  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2013年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获悉,2014年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即日开展,并将于今年12月底之前完成新一年全部筹资工作。相比今年,2014年我市的合作医疗政策呈现“筹资提高、补偿微调、总体不变”的特点。

    据悉,2013年年初全市参合31.2万人,截至11月底补参合2920人,参合率达99.65%。“到目前为止,全市合作医疗住院、门诊实际补偿率分别为59%、29%,分别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高出嘉兴平均6个百分点)、1个百分点,统筹区域政策范围补偿率78%,比上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市卫生局合管办相关负责人说,截至11月底,全市合作医疗基金支出2.1亿余元。

    相比2013年,明年合作医疗的政策出现微调趋势,主要体现在较大幅度提高人均筹资额和微调市级医院门诊补偿比例。

    该负责人解释,今年,我市参合居民人均筹资678元,明年将提高到805元。其中,居民个人筹资从今年的每人每年210元提高到260元;其余金额由市、镇(街道)、村(社区)进行补助。人均筹资为嘉兴各县(市区)最高,个人出资比例则是嘉兴各县(市区)最低。

    此外,我市6家市级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保院、市二院、市三院、市四院)门诊报销比例将从今年的17%提高到20%。其他政策,如参合对象与形式、住院报销比例与封顶线、门诊封顶线、大病保险补偿办法、重大疾病特殊病种范围等均暂时保持不变。

    “需要注意的是,2013年需要合作医疗报销的需在明年3月底前到各镇(街道)合作医疗报销点完成报销工作;另外,由于新一轮筹资工作要在今年12月底之前完成,因此,没有任何政府性质医疗保障的城乡居民,要尽快到村(社区)咨询、办理相关手续。”该负责人提醒。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浙江连杭网 ( 浙ICP备2023025023号 )

GMT+8, 2025-6-21 05:56 , Processed in 0.074362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