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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出去的丰厚彩礼,上法院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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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9 14:4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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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芳璐  实习生 林佳冰

    结婚登记过了20天,夫妻俩就闹起离婚,而婚前女方送给男方的14.8万元彩礼钱该怎么办?

    彩礼,本是一种男女定情的象征,可因为感情变化出现纠纷,似乎就变了味。

    分手了,你会把彩礼要回来吗?

案例 送出去的丰厚彩礼,上法院要回

    小美和小刚结婚20天,婚姻就面临破裂。

    小美说,她和小刚是高中同学。2009年,在小刚答应做上门女婿的前提下,小美和他谈起恋爱。订婚时,小美家给了彩礼14.8万元(包括购车定金2000元)、红包1400元及戒指一枚。

    去年9月29日,小美和小刚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两人却一直没有生活在一起。

    “原以为等待我的是一段幸福婚姻,却不料他变了卦,他不但否认自己是上门女婿,还因为房屋产权、婚后子女姓氏等问题与我争吵。”小美觉得受了骗,便在婚后20天向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被驳回。

    这样一来,两人的感情也回不到过去了。

    最近,小美再次将小刚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离婚,同时还要求小刚返还当时所给的14.9万元及戒指一枚。

    小刚是不愿意离婚的,他还认为当时的那些钱是小美赠与的,不是彩礼,而订婚红包和戒指,他的父母当时也给了小美。

    最终,小美和小刚离了婚,对于这笔彩礼要如何归还,法院是这么判的: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交付的财物,因此小美汇入小刚账户的14.6万元应认定为彩礼,应当返还。而小美自愿为小刚在购买汽车时交付的定金2000元,及按照习俗双方给付的订婚红包均不属于彩礼。

网友 支持拿回彩礼

    这笔彩礼该不该要回呢?昨天,本报官方微博“海宁日报-潮城网”上发起讨论,不少微博网友表示支持。

    网友“没着落”:我觉得分手了还是把彩礼退回去吧,不然心里总觉得欠了别人。

    网友“奥和普”:虽然说谈钱伤感情,但当感情破裂的时候,要回彩礼也不过分啊。

    网友“随心”:如果给了十几万元,两人还吹了,这笔账就得好好算算了,毕竟这些钱也是父母辛辛苦苦挣的。

    网友“0573”:要还的,我哥之前处过一个对象,当时都快结婚了,也给了对方6万元彩礼,想不到结婚前两人分手了,最后那个女孩主动把钱退了回来。如果没有成功牵手,那收了彩礼的一方,理应把钱退回去。

    此外,还有一名网友私信本报记者,讲述了自己的观点。

    网友“默默的人生”说,她也曾遭遇这样的事,当时她和男朋友都快结婚了,她也收了男朋友给的5万元彩礼和黄金饰品。一天,男朋友突然说她在外面有人了,要分手,还让她退回彩礼及饰品。可那个男友口中的“人”,不过是她的好朋友。她认为是男方的行为导致两人无法结婚,这笔彩礼应该当做她的青春损失费。不过,事后男方多次上门讨要,她只能把钱和饰品还了回去。

律师 三种情况下可要回

    那么,送出去的彩礼是否就像泼出去的水,很难收回?海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不是这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律师还说,在现实生活中,碰到彩礼纠纷的时候,大部分的人还是以私下和解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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