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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朋友手机卖钱 理由是“拿回家给老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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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2 15:3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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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觉醒来,好朋友把自己的手机拿走了,问他为什么要拿,给出的理由竟是“拿回家给老妈看看”。如此牵强令人心生疑窦。事实上,这部手机已经被卖了。

  刘玲(化名)今年16岁,多年前跟随父母来到海宁,闲暇时喜欢去网吧上网或去KTV唱歌,结交了一些社会上的无业人员。

  12月1日清晨5点多,刘玲在市区某网吧上网,因为觉得太累便坐在椅子上打盹,就在她睡得迷迷糊糊时,感觉被人拍了一下肩膀,她睁开眼一看,是自己的好友王强(化名)。当时,两人一起来网吧上网,刘玲以为王强是在开玩笑,便继续睡觉。

  等刘玲醒来已是第二天上午,然而,她发现自己放在桌上充电的苹果5S手机不见了。

  朋友拨打刘玲的电话,发现通了,而接电话的就是王强。王强解释,他把自己的手机卖了,因为担心母亲询问手机去处,所以先借刘玲的手机用一会儿,“我拿回家给老妈看看。”

  碍于朋友情面,刘玲并没有马上要回手机。但到了晚上,王强始终没有将手机归还。此时,刘玲得知好友宋丹(化名)的手机也被王强借走了,理由也是“拿回家给老妈看看”。

  刘玲觉得事有蹊跷,得知王强已将她的手机出售,还打算坐火车前往深圳后,刘玲立即报警。

  硖石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近日,民警在桐乡崇福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王强。

  王强今年24岁,四川广元人,18岁来到海宁。因为没有一技之长,而且不肯从事体力方面的劳动,合他心意的工作很难找,久而久之,王强只得在社会上“闲逛”。

  据王强交代,作案前,他由于缺钱,先将自己的手机卖了,得到1800元。拿到钱后,王强本打算再撑几天,可他开销大,又没有收入,很快囊中羞涩了。

  王强认为自己在海宁混不下去了,就计划去深圳发展,为了凑路费,他想到了偷朋友手机。一部卖了,一部则打算留着自己用。

  “我以为偷两部手机不是大事,更何况偷的都是朋友的。”目前,因涉嫌盗窃,王强已被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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