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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帮网店刷信誉拿佣金名义套走淘宝十多位卖家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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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5 15:5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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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帮网店刷信誉拿佣金名义

    套走淘宝十多位卖家40万元

    ■李武岐 俞怡婷

    网上买东西,许多人都会根据宝贝的销量和好评情况下单;一些新开或者想聚拢人气的网店,对商品的好评更是如饥似渴。由此,催生了“刷客”这个新职业——假扮买家,虚假交易,给出好评,赚取佣金。

    今年,嘉兴人戴某以“刷客”身份,先后从福建、河北、广东等多名电商手中骗取40余万元。日前,戴某已被海宁警方抓获。

入行电子商务公司积累人脉

    戴某,嘉兴人,今年29岁。

    “虽然说是电子商务公司,业务有网站设计和维护、淘宝美工、网络营销、电商培训、服务外包等,其实主要是靠刷单赚钱。我们公司有两个部门,一个是商务部,就是揽业务谈价格的,一个是技术部,实际就是刷单的。我一直在技术部,刚开始公司才四五个人,去年底我辞职的时候已经发展到60多人,生意蛮好的。”戴某交代,从2010年起,他进入嘉兴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开始了“刷单”工作。

    通常,戴某先是登录客户(即卖家)的网店,有些要求高的,要在店里停留十几分钟,浏览店里的多个商品,用旺旺等聊天工具和店家讨价还价,最后再拍下付款,显得真实可信。

    而付款方式有两种:客户先把钱转到公司或刷客的支付宝账号上,由刷客付款;刷客或者公司垫付,成功后,客户将佣金和垫付款一并打到刷客的支付宝里。由于垫付的风险比较高,所以佣金就稍微高一点,通常一笔1000元的订单,有10元左右的佣金,垫付越多,佣金就越高。但为了规避风险,通常不会采用垫付的方式。

    店家收到货款后,会立即发货,实际是发的是空的快递袋,俗称空包,这样淘宝客服核查起来,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最后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好评。一些要求高的卖家,会要求评论在30字以上,图文并茂,有个性,这样更有说服力。

跳槽后干起“刷客”中介生意

    今年5月,在积累了丰富经验和客户资源后,戴某逐步做起了“刷客”中介。所谓中介,就是将客户的刷单要求,比如金额、佣金、付款方式等,发送到旺旺、QQ等刷客群上,联系刷客完成刷单,从佣金中抽取一定的中介费。

    戴某说,他会在写好刷单广告后,在旺旺上搜索海宁皮衣、海宁皮草、女装、男装等关键词,然后登录店铺,向商家招揽生意。比如冬季是皮草销售旺季,不少商家要刷信誉,通常皮衣的价格在2000元左右,市场挺大。公司的价格要贵一些,而自己的价格不仅便宜,评论也很到位,加上以前掌握了一些客户,很多商家会直接找戴某来做。

    一开始,戴某很守规矩,按照卖家的要求及时评论,跟刷客谈好的钱也一分不少。可戴某在2012年底沾染上了赌球的恶习,越陷越深,自己赚的钱输得精光,还欠下别人60多万元。眼看着债主逼债,无计可施的戴某想到了从商家身上骗钱。

    刷单本来就是灰色交易,都是在网上自行商定的,双方几乎不见面,要想骗钱几乎唾手可得。

    “我也很反对刷单,费钱费力,可是大家都在刷,我不刷就做不好生意。”最近,在网上卖皮衣的受害人单先生对笔者大倒苦水。

    单先生说,他看到戴某从QQ上发来的刷单广告后,还咨询过同行,原来,戴某曾帮同行刷过,再加上其佣金较低,他就先找戴某刷了几单。“和起先承诺的一样,交易相当顺利。刷了十来单后,我觉得对方态度好,价格优惠,是一个可以长期合作的伙伴,于是我们的交易量也逐渐增加。后来我还介绍了一些业务给他做。”今年11月初,单先生先后让戴某刷了20多笔价值18万元的皮草,最后一次打给戴某近1万元后,与其失联。

    11月21日,戴某在嘉兴南湖区某宾馆落网。

    “从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戴某案发前专门锁定皮衣等价值较高的物品,刷了近250多单,涉及嘉兴、福建、广东、河南、河北等地的十多位淘宝卖家,价值40万元。他利用刷单后的时间差,把本来应该打给商家的钱款,提取后用于偿还赌债。”办案民警介绍。

律师:刷单是欺诈消费者行为

    浙江海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刷客”和商家都没有遵循民事交易中的诚实守信原则,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使用效果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商家雇佣刷客提高店铺信誉,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

    他表示,目前淘宝等网店上的商品种类很多,特别是食品、化妆品、母婴用品、保健品等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产品,一旦对消费者造成了财产和人身损害,“刷客”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如果从普通消费者维权的角度来看,却相当困难。首先,刷客是一个“隐身的群体”,消费者很难根据店铺的评论甄别到底是真实顾客,还是“刷客”;即使发现可能是“刷客”,也很难确认其真实身份;网店的信誉是靠多人的连续好评累积形成的,从而对消费者形成误导;因为网络交易的非实名性质,消费者连“刷客”的真实身份都无法确认,也很难真正维权。

    对于刷单所暴露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律师认为,首先要从立法上完善,加大惩处力度,让商家和“刷客”都有所忌惮;其次,市场监管部门等也应探索网店的监管之道,更好地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的良好运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后,除了淘宝等平台加强自身监管外,一些有影响力的第三方机构、行业协会也可以介入,对电商平台、入驻商户进行监督,定期发布评估报告,促进守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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