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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50名派驻纪检干部参加年终大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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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 15: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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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们严格执行三公经费‘联签核签’制度,即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的基础上,增设纪工委书记核签环节,将监管从事后转向事前……”近日,在嘉兴海宁市2014年度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述职述廉会议上,该市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书记张烨表示。

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这是海宁市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重要举措。这次述职述廉会议让海宁31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50名干部深受触动。“这次回‘娘家’述职述廉,就像是场期末大考,让我既紧张又忐忑。”张烨感慨地说。虽然整个陈述只有短短数分钟,但这是其所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年工作的总结和提炼。“要想汇报得好,关键还在于平时工作做得好。”张烨表示,在集中召开的述职述廉会议上,她印象最深的是大家都在比业绩、比干劲,听了其他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她对自己的工作有了更客观的判断和评价,更加感受到了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担子和压力。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突出主业主责,确保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在2010年建立“重点+归口”派驻模式的基础上,海宁市于2014年再次出台《关于建立市级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平台的实施意见》、《海宁市党风廉政建设“4+1”责任落实制度(试行)》等一系列文件,着力打造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升级版”。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归拢了工作考评权,专任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考核评定结果将由纪委商组织部确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工作考核标准与评价方式也相应进行重大调整,明确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每年年终应向市纪委述职述廉,接受考评。

“在具体考评上,我们还实施了‘一单一报告’制度。其中‘一单’指的是年度亮点工作实绩单,‘一报告’指的是部门廉情报告。”海宁市纪委干部室负责人表示。在“一单”上,每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需通过梳理提炼,确定2至3项年度亮点工作进行公示,通过亮出成绩单晒一年工作成效、比一年工作业绩,形成以实绩评干部、论英雄的导向。“一报告”则是综合反映驻在部门廉政建设方面情况的报告。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来讲,它也是最为重要的期末答卷。

据了解,为完成高质量的廉情报告,海宁市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干部必须深入基层摸实情、挖线索、找问题、寻对策。“如果没有切切实实地抓主业,围绕‘三转’做出行动、干出实效,真的很难在这场年终大考中取得好成绩。”海宁市住建局纪检组长孙海深有感触地说。海宁市纪委对每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上交的廉情报告都进行着严格审核、严格把关,要求内容必须包括廉情概述、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三个部分且分量各占三分之一,避免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说套话、不说实情。

“无论是述职述廉还是‘一单一报告’,都是强化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干部抓纪检的主业意识、担当精神的一个重要举措,是一种压力的传导和经验的交流。下一步,在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我们还将在‘归我管、有事干、干成事’上下功夫,督促这支‘嫡系队伍’谋主业、务主业,切实把工作重心真正转到纪委这条线上来。”海宁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沈志恩表示。

(责编:张丽玮、翁迪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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