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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纪委:党员干部收受微信红包谨防触及“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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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8 16: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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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红包作为一种新的拜年问候和娱乐方式在这个羊年春节彻底火了……这样的“送礼神器”——“微信红包”是否也极易成为腐败新的温床?27日下午,杭州市纪委监察局官方微信发布“微信红包与党政纪法条规定”,提醒党员干部收受微信红包需谨防触及“红线”。

  据杭州市纪委官方微信消息,根据党政纪的相关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收受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个人微信红包的,事实上是一种变相的收礼或者受贿行为,如果金额累计到一定程度,将视事实的性质和情节,追究相应的党政纪责任。

  对于“微信红包”,杭州市纪委警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把握尺度,防止变味。避免收受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与行使职权有关个人的微信红包,避免上下级之间以微信红包形式拜年问候,避免收受红包金额多次累积积少成多,触犯党政纪的相关规定,防止穿上微信红包“隐身衣”的礼金礼卡,注重廉洁自律;避免上班时间,沉迷微信,耽误工作,触犯工作纪律。

  2014年9月,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做客中纪委官网时明确表示,中纪委已将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列入“反四风”查处范围。江西、沈阳、教育部、体育总局也曾下文,称重点查处利用“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行贿受贿等行为。

  此前,杭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施彩华也表示,在当前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形势下,2015年杭州将以防止“四风”反弹为目标,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看住节假日等一个个节点,抓住一个个具体问题。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同时还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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