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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一定看过这么美的烟花● 但你一定见过这种景象● 单单看图都能感受到那种震耳欲聋、乌烟瘴气、一片狼藉。大年三十晚、年初五迎财神时,能把小孩从梦里吓哭,室外的人鼻孔里都是PM2.5,地上更是垃圾成山,春节期间有时明明大好天气,可空气怎么都让人糟心。
这些年,有一批率先觉悟的人一直在呼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这不,从明年1月1日起,嘉兴市区三环以内将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有令必行,问题是: 作为居住在嘉兴的一员,你是否决定跟烟花爆竹say 88 ? 如果说环境保护的理由,还不足以引起你的重视,那么安全的理由够不够?或者金钱的理由够不够? 小编昨天也从南湖区消防大队查询到,自2013年以来,该大队消防官兵因烟花爆竹引发的火情出动了15次。
2015年 2月18日晚7点10左右,双溪花园某居民家阳台着火;2015年 2月18日晚7点30分许,民丰新村某居民家阳台着火;2014年1月31日,越秀里吉杨路口两幢房屋之间的垃圾着火……
访问南湖区火灾数据库,检索“火灾原因”为“燃放烟花爆竹”的火灾,结果查询出一长列事故记录,绝大多数因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发生于每年的春节期间。 除系统录入的这些火灾事故之外,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未报警、及时扑灭或自动熄灭的小火情也不少,每年春节,各小区草坪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烧毁情况。 燃放烟花爆竹起火可能造成怎样的后果? 也许很多人不以为然,但家住东栅街道东方·普罗旺斯小区的胡某刻骨铭心,两年前,他因燃放烟花烧毁了人家的新房,南湖法院判决赔偿20余万元,放个烟花损失惨重,相信他一定很肉疼。 事发2014年1月10日早上,胡某喜迁新居,为示庆贺,在楼下的一块空地上燃放烟花,结果烟花冲得太高,火星随风进入21楼一户新房内,引起的火灾造成房内装修、设施及其他财物被烧毁,事后,双方当事人及物业公司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成,最后诉至法院。 也许有人会说,这是巧合,可人生就是这么巧,这么多钱赔出去,正巧心也很疼。 为了避免遇到这样的事,烟花爆竹小编是不敢放了,赔不起。 除了赔钱,有些人因燃放烟花爆竹受的那个伤也是惨,为了避免引起不适,就不放那个图了。 起火、赔钱、受伤…… 不知看官你看出心理阴影没,小编反正已经出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心理障碍了。 赶紧学习一下,“双禁”政策。 实施时间:2017年1月1日起 实施范围:嘉兴市区三环内 处罚政策 一旦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对个人将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对单位则处以2000元至3万元的罚款。 其实,除了放鞭炮、放烟花,其实庆祝春节、庆祝喜事有很多方式,完全可以不制造噪声、不污染环境,也不带来火灾隐患。 这不,“双禁”工作已经获得了很多群众的支持,昨天新兴街道文昌社区举行支持“双禁”签名,居民都郑重承诺了。 我们的觉悟也要跟上这些叔叔阿姨啊。
让我们向烟花爆竹说“不”, 让我们的城市更平安、更文明、更美丽, 让大家的身体更健康,生活更幸福。 来源:嘉兴日报南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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