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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 无须偿命的免死金牌,这里有个田有成,你想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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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3 16: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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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461_1200x1000_0_副本.jpg 2009年5月16日中午,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王家飞(18岁)被犯罪分子李昌奎暴力强奸后,又用锄头猛烈打击其头部致死,之后提起年仅3岁得王家红(王家飞之弟)手脚将其头部猛撞房间门房
(铁门),
直至脑浆四溅,还怀疑没死,又找来绳子分别将王家飞、王家红的脖子勒紧摆放在一起,即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王家飞、王家红均系颅脑损伤伴机械性窒息死亡。

该判决最终引发一场轰动全国的舆论风暴,并被称为"赛家鑫"案(赛过药家鑫)。

云南高院副院长:“赛家鑫”案10年后将成标杆
"我骑虎难下,但死刑是时候改变了"
云南省高院副院长认为,
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


昭通男子李昌奎奸杀19岁少女王家飞后,又将其3岁的弟弟活活摔死。
其后,李昌奎在四川投案自首。这次不被死者家属认可的自首,最终成为他的"免死金牌"。
2010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李昌奎死刑。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此案后,改判李昌奎死缓。
理由正是--其有自首情节。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因此被推向风口浪尖。
在该案中,两次判决的最大差异在于,一审法院认为,虽有自首情节,但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二审法院则认定了自首情节,并将此作为改判死缓的重要依据。
这种"自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的自首?"自首"能否成为"免死金牌"?
昨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高院副院长田成有接受了新快报记者的采访。
他的说法是:
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杀人偿命的陈旧观点也要改改了
。(大家想想,他说杀人偿命要改改了,那他的新政策呢?有本事就拿出政策来说话,光说说顶个P用)

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
是对法律的玷污
腾讯网的民意投票显示,97.61%的网民要求判处李昌奎死刑,1.39%的网民支持云南省高院判处死缓,1%的网友认为不好说。
舆论压力很快将云南省高院压得喘不过气来。"死刑"似乎成为息事宁人的唯一手段。
但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还是表了态
:"这个国家需要冷静,这个民族需要冷静,这是一个宣泄情绪的社会,但这样的情绪对于国家法律而言,应冷静。我们不会因为大家都喊杀,而轻易草率的剥夺一个人的生命。"   
(杀了这个畜生是草率嘛、?)

田成有说,自己所承受的压力确实很大,但"改判或者不改判,都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也不能因为大家愤怒,就随意杀一个人,法院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包括民众、媒体、学界。但最终,审判还是要以国家的法律为基准。"
"社会需要更理智一些,绝不能以一种
公众狂欢式
的方法来判处一个人死刑,这是对
法律的玷污
。"(我艹,这么说我们老百姓)

死刑是时候改变了
"10年之后再看这个案子,也许很多人就会有新的想法。"这是田成有对该案的认知。
"我们现在顶了这么大的压力,但这个案子10年后肯定是一个标杆、一个典型。"
田成有说,之所以采取死缓,也是基于最高人民法院曾经有明确规定:对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
为什么最高法近年来一直提出"少杀"、"慎杀",就是要给予人性和人权。"我们不能再冷漠了,不能像曾经那样,草率判处死刑,杀人偿命的陈旧观点要改改了。"田成有这样说。
他认为,减少死刑已经成为了大趋势,现阶段我们不能再用酷刑,这是奴隶制、封建制的落后方法。
有一种骑虎难下的感觉
在谈及舆论压力时,田成有也说自己非常为难。作为一名执法者,有一种骑虎难下的感觉。

他同时强调,理解网民对判决提出的异议,但这都是观念的问题,是杀人偿命的传统意识与现代司法理念、国家刑事政策的差异,这些都是可以公开来探讨。(他有些从未听说民众的意见)
 楼主| 发表于 2011-7-13 16: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嘉兴
靠,药家鑫都判了死刑,他还没缓死。[s:168]
发表于 2011-7-13 16: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嘉兴
[s:170]  [s:170]  [s:170]
发表于 2011-7-13 17:4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嘉兴
豆豆[s:189]
发表于 2011-7-13 18: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嘉兴
丧心病狂的疯子
发表于 2011-7-13 19: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嘉兴
[s:189] 豆豆
 楼主| 发表于 2011-7-13 22: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嘉兴

回 5楼(噢露露。) 的帖子

[s:164] 上面面那个谁呐、、、
 楼主| 发表于 2011-7-13 22: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嘉兴

回 4楼(小猫眯) 的帖子

不觉得法院那个院长更有病嘛[s:166]
 楼主| 发表于 2011-7-13 22: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嘉兴

回 3楼(三好man) 的帖子

[s:165]恩。 三好man
发表于 2011-7-13 23:5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s: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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