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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 黑狗主人凌晨已到案!律师:最高面临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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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8 09: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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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17时许
  四川崇州市联合调查工作组
  就“女童被狗咬伤事件”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中称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并对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受伤女童已于10月16日23时许转至华西医院,由医疗专家组进一步治疗,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通报全文
  ↓↓
  2023年10月16日8时许,崇州市羊马街道恒大西辰绿洲小区内发生一起女童被狗咬伤事件。
  事件发生后,崇州市迅速组织公安、卫健、羊马街道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工作组开展调查,已初步查明违法事实,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明,10月16日7时20分,两只涉事犬只窜入事发小区,8时许发生伤人事件。8时20分,涉事白色拉布拉多犬于现场捕获,21时许犬只主人贾某到案。22时许,伤人黑色罗威纳犬被捕获;10月17日3时许,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到案。目前,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并对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了得到更好治疗,受伤女童已于10月16日23时许转至华西医院,由医疗专家组进一步治疗,目前生命体征平稳。我们将持续做好女童医治和关心关爱等工作。
崇州市联合调查工作组
2023年10月17日
  业主称小区曾有类案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17日下午,事发小区一位业主告诉记者,该小区此前也发生过狗咬人事件,但是情况没这次严重,业主曾向物业反映,并要求物业整改,但物业仅答复一句话,“管家说,我们向上级反映,我们做不了什么。”据该业主介绍,小区的物业是金碧物业有限公司,隶属于恒大地产集团。
  随后,记者联系到事发小区物业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物业正在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具体以官方通报为准。
  当地多所学校发文明养犬倡议书
  该事件发生以后,当地多所小学和幼儿园发出文明养犬的倡议书。
  其中,崇州市锦江小学微信公众号10月17日呼吁,请勿在小区内饲养大型犬及有攻击性的犬只;遛狗时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及老人、小孩休闲的地方,避免狗只与他人同乘电梯,以免惊吓或伤及他人。
  崇州市顺金幼儿园、崇州市翰文幼儿园在倡议书中呼吁,外出遛犬时请为犬只束上犬链,由成年人牵领,主动避让他人,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儿童、老人、孕妇等人群,避免伤人、打斗等意外发生。不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影剧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不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人同意。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主动送伤者到医疗机构救治;为了全园孩子安全,在接送幼儿入园时,请勿携带宠物等。
  此外,10月16日以来,成都多个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旗下微信公众号如“青羊社治”“郫都社治”“金堂社治”连续发文开展文明养犬宣教。
  郑州二七区:未拴绳狗直接暂扣
  10月17日上午,河南郑州市二七区严查未拴绳犬只,看到未拴绳的狗狗直接抓走暂扣。
  第一只未拴绳被抓的狗的主人称:“从楼梯出来就找不到它了。还没来得及拴它就跑出来了。”第二只被抓狗的主人则称“我这还没出门”。


  图源:视频截图
  第三只狗虽然被主人抱在怀里,但也没有拴绳。执法人员告诉狗主人:“拿着你的身份证过去找我,该补证补个证,你的狗就还能喂。”
  面对养狗人士的各种遛狗不拴绳的理由,执法人员表示:出了家门,就属于公共区域!


  图源:视频截图
  律师解读
  黑狗主人最高面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表示:“从承担民事责任的角度来说,相应的视频完整记录了女童遇袭的全过程,可以清晰地看出受害者一方没有法律规定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按照民法典,饲养人或者管理者一方应当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可能需要进行民事赔偿。”胡磊说,在司法实践中,民事赔偿一般是包括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除了民事责任外,胡磊进一步告诉记者,如果后续女童的伤情构成了重伤或重伤以上,那么饲养人或者管理者除了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以外,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造成了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均应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以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到这件事情来说,如果有证据能够证实狗主人明知肇事犬只有可能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等后果,但仍然不采取措施约束犬只、或者采取的措施不够,造成了该犬在居民小区内肇事、肇祸。那么,从过失致人重伤罪或死亡罪的犯罪主观故意层面,就已经成立了。”胡磊介绍,若女童后续的伤情到了重伤或重伤以上的条件,那么狗主人的行为就可能会构成犯罪,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按照刑法关于前述两个罪名的规定,最高将会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叮咚快评
  又见“恶狗伤人”,严肃追究责任
  10月16日,四川成都崇州一小区内,一名女童遭到犬只袭击,引发关注。
  透过这起事件,还是要看到治理“不文明养犬”的紧迫性。
  养狗,拴绳是基本常识。不管是大狗小狗,管理好狗是每个主人必要的责任。但现实中,恶狗伤人的事件屡屡发生,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其实,很多城市已经不欠缺相关的管理条例和处罚规定,但由于执法资源有限和法规缺乏可操作性,往往执行不到位。
  以该事件为借鉴,如何以更普遍的执法、并依法进行处罚作为威慑,有待于思考。
  说到底,管狗的核心是管人。养狗涉及人群复杂,利益诉求多元,尤其考验政府的精细化治理能力。
  综合|今日崇州、南方都市报、央视网、河南广播电视台、南方+客户端、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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