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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里下K粉劫钱财害人者曾是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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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12: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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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海飞  海薇
  
  本报讯  苏某曾在酒吧里遭朋友陷害,喝下掺K粉的酒,钱财被洗劫一空。如今,苏某如法炮制抢劫他人,由被害人变成害人者。6月15日,苏某因犯抢劫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5000元。
  29岁的苏某是福建人,从老家来到杭州后没找到工作,就一直在社会上混。眼看着钱袋子空了,苏某在心急之余,想到自己之前曾被下K粉迷倒的事。“喝了掺K粉的酒,整个人就神志不清,别人想对你做什么都行”。有了自己的亲身经历,苏某觉得可以放心去做接下来的事——酒里下K粉劫财。
  酒吧成了苏某寻找下手对象的最佳地方。去年11月,苏某在杭州某酒吧搭识了被害人黄某。“我是在酒吧里认识朋友,继而被下药的,这种地方的人警惕性低,容易上钩”。之后,苏某将黄某约到餐厅吃夜宵,并趁其不备,将事先准备好的K粉倒入黄某酒中,使其产生呕吐、眩晕等症状。苏某本以为计划万无一失,却不料黄某因中途有事回家而未得逞。
  虽然第一次出手失败,但苏某并未放弃,继续在酒吧蹲点。同年12月,苏某在一次喝酒后,和江苏人赵某成了“好朋友”。趁着赵某上卫生间的功夫,苏某故伎重演,并借洗澡之名,将赵某带至许村镇上一家浴室,趁机劫走赵某身上的手机及手表。经鉴定,涉案物品共价值人民币7230元。
  等赵某醒来发现身上值钱的物品不见了,才觉得“酒不对劲”。“苏某这人有问题”,赵某立即到派出所报案。不久,苏某被抓获。今年5月18日,市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对苏某提起公诉。
  办案检察官提醒,人一旦食入过量K粉,很容易产生幻觉,继而发生昏迷等症状。苏某就是利用这一点,才将朋友“毒倒”。因此,在酒吧、迪厅等娱乐场所交友要谨慎,不要随便吃喝陌生人递送的食物、饮料,以免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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