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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嘉兴有对前情侣竟借床苟且,老乡竟要梅开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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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3 22: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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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法院审理了一起听起来有点搞的强奸案,到底有多搞,我们独家采访了检察院的案件承办人。
平湖市检察院  案件承办人:因为这个案子发生的情境比较特殊,往往普通的强奸案,都是在一个比较隐蔽的,一个封闭的场所内进行,而且往往都是施害人和被害人往往是一对一,没有其他人在场的,而本案案情是发生在一个有存在第三人在场的情况的。
这第三人就是王某,21岁,来自云南,在平湖钟埭上班。今年2月4号晚上,有个姓陈的老乡给王某打电话,说是刚来没地方去,王某也够意思,让老乡陈某住在自己的租房里。
这个姓陈的老乡只有16岁,第二天凌晨4点多,熟睡中的王某被吵醒,当他睁开眼时,发现陈某不知道从哪里带了个女人回来。
平湖市检察院  案件承办人:当陈某带着小琳进入租房的时候,因为当时租房里的条件比较简陋,只有一张床,小陈心很大的,也把小琳带到了同一张床上。
原本一个人睡一张床,一下子又挤进来两个人,这就三个人睡一张床了,王某心里有火,但又不好意思发脾气。可接下去发生的事情,让王某实在是不能忍。
原来,这个女人是小陈的前女友,也只有17岁,当晚他们在酒吧里碰到,算是旧情复发,要再续前缘,他们也不去宾馆,而是睡到了小王的床上。
16岁和17岁的两个小青年实在是太激情了,把21岁的王某弄得欲火中烧,就问16岁的老乡陈某,可不可以?
平湖检察院  案件承办人:小陈当时是说,王某比他大,年龄比他大,比他高比他壮,所以当王某提出跟小琳发生关系的时候,陈某是具有害怕的心理,所以没有提出反对的意见。
得到陈某默许后,王某直接霸王硬上弓,对小琳下手。
平湖市检察院  案件承办人:这时小琳就不干了,小琳觉得我跟陈某,小陈是认识的,跟你王某是素不相识的,怎么能轻易发生关系呢?所以小琳就激烈地反抗,而且还大喊大叫,王某在实施这个过程中,压在小琳的身体上,因为对方的反抗,最终导致没有成功,所以本案是一起强奸未遂的案件。
王某最终没有得逞,一气之下,他把老乡小陈,还有小琳全部轰出自己的租房。原本以为事情就这样了了,没想到小琳报了警。警方调查后认为,王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强奸罪,很快被批准逮捕。
考虑到王某强奸未遂,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平湖市检察院  案件承办人:虽然是被害人值得同情,但在某些行为习惯上面,需要纠正或者改正的地方。现在网络时代,科技非常发达,陌生人与陌生人之间的距离已经拉得非常近了,在很多便利的条件下,陌生人之间也可以约出来,像网友见面等等一些形式,作为女性弱势的一方,在这方面更需要提高警惕,要保护自己。
(来源:嘉兴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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