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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12月起,长安将对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的机动车违停行为罚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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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20: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规范停车、各就其位
是最基本的交通秩序
贪图方便随意停车
给他人带来了不便
同时也损害了镇容镇貌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小城镇道路“道乱占”治理,解决乡镇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机动车违停执法盲区,有效遏制乱停车现象,保障镇区道路序化管理的实施,记者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长安分局了解到,从12月起,将全面开展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机动车违停执法工作。

前期,长安综合执法分局对违停车辆已发放违法停车温馨提示单500多张,今后,长安镇区内再出现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机动车违停行为,可不是温馨提示,而是要被贴单罚款啦!
执法依据:
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宁市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海政发〔2014〕43号)明确的:“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横向扩大综合执法领域,纵向向镇(街道)基层延伸综合执法范围,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以及《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综合执法相关事项的通知》(海政办发[2015]117号)明确的:“侵占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上的擅自设置、占用、撤除道路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放等行为的处罚权以综合执法局名义进行处罚”,我市综合执法是海宁全区域的,包括了建制镇范围。为此,根据文件有关规定,结合上级部门意见和会商讨论情况,建制镇范围内侵占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处罚权应由市综合执法局行使。

从12月开始,违停车主将会收到这样的一张提示单,当然,右上角还会有张罚款单~
一次罚款150元,不计分。

违停受理中心地点:长安环镇东路88号(长安专职消防队东侧)
规范停车 各就其位
为进一步缓解停车难问题,长安镇(高新区)将城镇区域新建停车设施项目列为今年政府实事工程项目,同时也把停车难、停车乱作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一块“硬骨头”来啃。今年以来,通过多种途径,镇区新增车位600余个。


新增的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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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停车、有序停车,让我们共同助力美丽长安的各项创建工作,打造一个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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