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查看: 2669|回复: 0

好消息!新农合异地就医新政策来了!这些人在海宁住院可以报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2-27 23: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

国家新农合异地就医联网结报有了新政策
又有一部分人住院可以报销
预计从2018年1月1日起,辽宁、吉林、安徽、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西藏等9个省份的新农合参合人员经规范转诊至市人民医院就医,可享受出院窗口即时结报服务,即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

国家新农合首页

[size=1.2em]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什么意思呢?
就是参合患者到参合省以外的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刻在医院结算窗口直接结算,患者只需支付自付费用,新农合补偿费用由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

简单来说,就是在以上所说的省份参加新农合,且在海宁工作的人,从明年开始,到市人民医院住院可以报销了


具体哪些人可以报销?
报销有什么条件?
报销流程如何?
别着急,报姐都给你打听到了!


哪些参合患者可以申请办理新农合跨省就医转诊手续?

1、  在省内医疗机构无法确诊,或确诊后无治疗条件的疑难病症患者。
2、  在外务工、探亲(异地长期居住)或急诊的参合患者。


参合患者办理新农合跨省就医联保时候,需要什么资料?

市人民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张蓓霞告诉报姐,住院时,参合患者在办理入院登记时要出示资料;出院时,患者要记得带走跨省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单据。

住院时►
合作医疗证/卡(居民健康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住院证明、转诊单(或国家卫计委新农合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中心的短信通知)。

出院时►
跨省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窗口会为患者提供新农合跨省就医住院费用结算单和费用明细单,如患者需要,可要求医疗机构提供发票复印件。


在住院需要提供的资料中,需要提供转诊单,哪里去申请呢?

报姐特地问了一下,在外务工、探亲(异地长期居住)的参合患者,如果要在居住地住院,应由本人或家属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参合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诊手续。

如果来不及在住院前办好转诊手续,也不用着急,只要在入院后五个工作日内补办就可以了。

转诊成功之后,参合患者会接到一条由国家卫计委新农合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中心发来的短信,患者持短信中的转诊单号和其他资料一起办理手续就可以了。


如果还有些不懂,戳下面这张图就一目了然啦~↓

当然,大家最关心的还是报销比例有多少!
市人民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介绍,参合患者在省外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结算,原则上参照就医地的药品和诊疗目录以及参合地的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计算报销费用。具体的报销政策还是要咨询参合地经办机构。

注意!
并不是所有就医费用都可以被纳入报销范围的!以下这些费用不纳入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范围:
1、  门诊就诊费用
2、  因第三方责任导致意外伤害的住院医疗费用
3、  就医地基本医保(或新农合)不予报销的费用,或其他不合理费用
明年开始,在海宁工作的辽宁、吉林、安徽等九个省份的参合人员在海宁看病就只需要支付个人自费部分了,改变了以往这部分人要缴纳全部费用然后再回参合地报销的结算方式!

不仅少垫钱,还少跑腿,
快把这个好消息告诉身边需要的人吧!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浙江连杭网 ( 浙ICP备2023025023号 )

GMT+8, 2025-6-8 19:49 , Processed in 0.079099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