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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夫抢劫奸杀女大学生获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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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16: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浙江在线嘉兴频道09月06日讯(鲁英 通讯员 田舍郎) 抢劫、强奸、杀人,一个在大学城附近做载客生意的三轮车夫,守株待兔,将这一切痛苦降临在一名女学生的身上。今天,他杀人偿命,被判处死刑。

  去年11月24日晚上8点左右,海宁市长安大学城附近,一名女学生提着行李走出学校,打算去海宁火车西站赶火车。大学城附近有不少做生意的三轮车,于是很平常地,她坐上了一辆蓝色三轮电瓶车。

女生没有想到的是,在如花般的年纪里,她坐上了通往天堂的死亡之车。夜色中,车夫的脸庞正幻化成面目可怖的恶魔。到了人少的地方,女生就被捆绑了起来,脖子上架上了冰冷的刀。

  到了海宁市许村镇许桥村红卫组高铁桥和上塘河交界处,车夫停了下来。女生的人生在经历了黑暗之后,戛然而止。先是随身物品被抢走,再是贞操被夺走,最后连生命也被取走,白晃晃的刀子像雨点一样落下来,女生倒在一片血泊中。

  很快,恶魔就归案了。高飞,31岁,小学文化,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人,前科累累。他2002年3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2007年2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2008年2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今天上午,嘉兴市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被告人高飞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

  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被告人高飞被判赔偿被害女生的父母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71604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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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18: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嘉兴
他死了,钱谁来赔啊
 楼主| 发表于 2013-9-6 18: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嘉兴
零下1度 发表于 2013-9-6 18:12
他死了,钱谁来赔啊

估计是他老婆孩子家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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